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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仪陇人注意!4月1日起出门记得带上有效身份证件

    信息发布者:LZT333
    2017-03-28 19:06:26   转载

        仪陇新闻网讯(记者 郑再东)日前,记者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获悉,自2017年4月1日起,四川省始发或者配载跨省、跨市客运班线(农村客运班线除外)的客运站实行实名检票管理并记录有关信息,到时候购买汽车票一定要记得带上有效身份证件。

        据了解,乘客需凭有效身份证件检票,在我省乘坐跨省、跨市客运班线(农村客运班线除外)的旅客,乘车时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检票乘车。丢失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乘客,须在车站警务室或属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,凭临时身份证明检票乘车。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人、证不一致的旅客,不得乘车;对蓄意扰乱客运站秩序的旅客,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        16周岁以下(根据相关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)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、临时身份证明或学生证任一证件进行检票乘车。

         温馨提示:

       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居住证、户口簿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、军官证、武警警官证、士兵证、军队学员证、军队文职干部证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、外国人出入境证、外交官证、领事馆证、海员证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、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身份证明等。(编辑/范红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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